房晟陶:高管是選出來的,打出來的,還是剩下來的?
作者|房晟陶 來源|首席組織官(ID:COO-STRATEG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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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管是選出來的,還是打出來的?
我偶爾會被問到這樣一個問題:高管是選拔出來的?培養出來的?用出來的?還是打出來的?
一個人能問出這樣的問題,說明他要么是處于一個比較不錯的組織環境里,要么就是涉世未深,心靈還比較光明。
我自己原來也經常這么思考和討論問題。遇到這樣的提問,也很樂于跟別人很專業地分享、辯論一番。不過,主要是在“選拔培養派”和“實戰檢驗派”之間來回碰撞。
在過去的5-10年里,對于高管是如何發展出來的,我有了一些新的觀察和認知。
新的觀察和認知是,在相當一部分企業里,高管既不是選拔、培養出來的,也不是用出來、打出來的,而首先是“剩下來”的。
而且,什么樣的人能“剩下來”?
一句話,剩下來的高管,都得是受得了創始人毛病的人。
這樣的“剩下來”與“打出來”完全不是一回事兒。你打出了很多戰果,也不一定剩的下來。
有這樣問題的公司不在少數,尤其是成長型民營企業。
有這樣問題的公司中的絕大部分,在業務上可能只能起個頭(比如,實現了0到1、1到3),根本就發展不大(實現不了1到10)。一個重要的原因是,這樣的公司很難形成 “真高管團隊”。
有這樣問題的公司中的極小部分,創始人盡管有毛病,但優點同樣突出,且比較幸運,所以能帶病發展,讓企業跨越1-10。這樣的創始人優點各異,有的善于抓住機會、有的是技術大牛、有的是產品能力強、有的善于模式創新、有的善于整合資源,等等。沒有這些優點,他們也不可能把公司做起來。但是,因為創始人有毛病,難以形成“真高管團隊”,持續發展堪憂,中高層人員的生活質量也堪憂。
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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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“創始人的毛病”?
有人會問,什么是你所說的“毛病”? 每個創始人都有自己的風格,你說的“毛病”難道不是“風格”嗎?
我說的“毛病”不是“風格”。風格沒有影響實質;但“毛病”已經影響實質。比如,某個創始人比較強勢(強硬地、不容質疑地給出指令);另外一個創始人比較溫和(給出要求和指令,愿意跟你商量,也可以根據你的意見做出一點修訂)。
這些都是風格,不是毛病。
但是,如果一個創始人,給出的要求和指令模糊不清,讓人摸不到頭腦,那么不管他是強勢還是溫和,這就不是風格,而是“毛病”了。
到什么程度,就成為“毛病”了?
讓我來定性地描述一下。我的觀察是,有兩類毛病。
一類是偏價值觀和人品的毛病,可以被理解為“壞”。比如,
罵人、侮辱人甚至打人;
必須得陪賭、陪喝、陪KTV二場;
克扣員工工資,設置各種規則扣錢;
夜總會,還抽著雪茄,會議室里烏煙瘴氣;
特別喜歡聽小報告,甚至設置類似東廠西廠的部門;
特別愛講黃色笑話;
等等。
類似這樣的行為,每一個都像是服從性測試,有些行為就是行走在違法的邊緣。甚至,有些創始人都有點享受那種“看到你很不爽但又無可奈何的樣子”。
另一類毛病是偏能力的。本文重點說的是這類毛病。
我觀察到,如果創始人在一些基礎能力上達不到一定的水平,就可能不只是個缺點、弱項,而是個毛病了。
舉個例子,在首席組織官定義的五項“元能力”中,有一項是“協作及領導”。我們把這些元能力的水平分為了五個層級:差、中、良、優、優異。如果一個創始人在某個元能力上只能達到“中”的水平,那就會給人帶來非常多的痛苦。
注:五項元能力為1)主動性及內驅力;2)深度思考及有效決策;3)結果導向及創造性執行;4)協作及領導;5)溝通及討論。之所以說他們是“元能力”,是因為這幾個能力可以說是所有其它“高級能力”的基礎。
你可以對照下面的表格中的標準看一看。對于協作及領導能力,達到良,并不是很高的要求。在一個組織里,如果你要承擔中層以上的領導者責任,就得達到良了。所以,這個標準并不苛刻,沒有說“達不到優異就是毛病”。
如果創始人在這個 “元能力”上只是“中”的話,不僅嚴重影響工作的推進,而且還會帶來另外一種痛苦:這個創始人在這個能力方面甚至都缺乏足夠的判斷力。換句話說,就是“分不清好壞”,甚至把優秀當問題,把猥瑣當優秀。
這種偏能力的毛病,有哪些例子?以下是一些例子。
腦子很亂很跳,讓人難以理解;
表達能力差,一講就是兩三個小時,還說不清楚;
控制狂,不放權,直接管中高層的動作;
特別害怕矛盾和沖突,不敢處理不適合的員工;
沒有概念化思考能力,只能談看得到的具體問題;
只談概念、愿景,把方向當戰略,飄在天上,沒法往下走;
時間管理差,隨意安排會議,經常缺席一些已經提前安排好的日程;
沒法跟人進行討論,你要么服從,要么就是爭吵;
對人的判斷非常隨意,因為小事就180度反轉,讓人無所適從;
不給信息、不給輸入,讓別人揣摩;
喜怒無常,經常情緒爆發且無法預測;
從來不承認自己有問題,給其提意見就是關系的終結;
特別喜歡在細枝末節上挑高管的毛病;
只能自己是萬綠叢中一點紅,是唯一的主角,不會分享榮譽;
缺乏安全感,不敢與任何人建立深度工作關系;
等等。
注意,以上這些例子中,個別例子中肯定會涉及到一些價值觀和人品的要素,但主要還是能力問題。
這些事情,都不是創始人不想做好,不是不努力,而是善于“專業拉仇恨”。
反之,如果一個創始人在“協作及領導”能力上能達到“良”,盡管創始人在這方面仍然不是很強,但是還不會給他人帶來過多痛苦。高管不僅能夠正常生存,在這個方面比較優秀的高管甚至能夠帶著創始人跳舞。如果只是“中”的話,即使高管這方面的能力再厲害,也根本帶不動創始人。
可以說,創始人如果能達到“良”,可以理解為“不足”或“弱點”,但還不是“毛病”。但如果只是達到“中”的話,作為創始人兼CEO,那就是可以給他人帶來很多痛苦的毛病了。
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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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樣的高管會“剩下來”?
當創始人有這些毛病的時候,什么樣的高管會“剩下來”?或者說,什么樣的人能夠受得了創始人的毛病?
當創始人有前面所描述的那類偏價值觀或人品類的毛病的(比如罵人、侮辱人甚至打人),大部分正常人都忍不了。
在這種情況下,中高層頻繁離開是非常正常的。可以說,離開的人都是有底線的,甚至可以說都是善良的。愿意長期留下的,要么是跟創始人臭味相投(比如,你喜歡去KTV二場,我正好也喜歡),要么是別有用心想與狼共舞與虎謀皮,在極端情況下甚至是為了伺機報復你。
當創始人有偏能力的毛病,我觀察,以下這樣的人有可能“留下來”:
夫妻、兄弟、聯創,沒有什么特別撕破臉的問題,就都能留下來。
最積極的狀態是,創始人有極強的優點,一俊遮百丑。在這種情況下,那些心靈還算強大,同時也沒有太多想法的人就選擇留下來了。
有些創業期老員工,憑借著善良和人品,選擇了留下來長期陪伴。
這樣的人能留下來,都是非常寶貴的財富,都算得上是創始人的福報了。為什么這么說?因為這種狀況雖然不令人滿意,但卻避免了另外一種更差的狀況:這些人還都是包容了創始人毛病的人,而不是利用了創始人毛病的人。
大部分情況下,創始人身邊的人都是被動“剩下來”的:
我也有這個毛病,所以我都沒資格說你。比如,我說話也說不清楚;比如,我腦子也亂。
對于這個能力沒有判斷力。比如,創始人“把方向當戰略”,我也是這個水平,所以我不覺得創始人在戰略方面有毛病。不僅如此,我往往還是那個帶頭鼓掌的人。
很善于管理自己的期望,比如天下烏鴉一般黑,其他老板也好不到哪去。
有些人因為特殊的經歷(比如從小就經歷暴君父母辱罵體罰,所以練就了鋼筋鐵骨),對這些毛病完全可以接受得了。
你們期望高,你們走吧,正好給我留下機會,我趁機上位,獲得發展。
確實錢給的多,遠超個人能力所值,在外面又沒有出路。
最危險的是,有些人善于利用創始人的毛病,趁你病要你命,實現了寄生和反向控制。
等等。
現實條件下,絕大部分中高層,既沒有經歷打擊之后練就的鋼筋鐵骨,在協作及領導方面也沒有很高的天賦(比如,在協作及領導方面也就是個良的水平),時間一長,實在受不了這些毛病,逐漸就都走了。
離開之后,即使一事無成,落個心情舒暢也覺得值得。
久而久之,中高層團隊里剩下來的都得是受得了創始人毛病的人。
大家就湊合著過吧。
對創始人和這個公司來說,盡管世界上的人才很多,但實際上自己可用的人才池已經被縮得很小。
這個公司的“事實人才審美”不是“你有多優秀”、“有多大貢獻”,而是看你是否能“受得了創始人的毛病”。
但是,這個問題的詭譎之處在于,即使創始人有毛病,你如何在創始人的毛病與公司業績之間建立邏輯關系?換句話說,你如何論證創始人的毛病導致了公司止步不前?比如,為什么不是創始人旁邊那兩三個人的問題?“清君側”不就能解決問題了嗎?
還有,你憑什么說剩下的人是不好的?適者生存,留下來的就是最好的,剩下的都是我們這些最有適應力、調整力的人才。我們就是“用出來”的、“打出來”的,不是“剩下來”的!
而且,中基層員工對我們都是很佩服的。
這里要提一下,對于創始人的毛病,中層、基層員工感受一般不明顯,因為這些毛病對他們的影響頻度、深度不足。雖然他們經常能聽到一些奇聞軼事,但因為沒有親身體會,所以痛苦感還不強。但是,當他們升到中高層,需要經常跟創始人合作的時候,才會驀然發現,真實世界原來如此。
只有等到公司發展真正遇到瓶頸的時候,創始人才可能開始自我反省,意識到自己的高管團隊缺乏外部競爭力。不過,對于很多運氣不錯的公司來說,那一天還遠著呢。即使到了那一天,創始人及高管們也可以找到無數其它的可能原因(比如資本環境變了,政策條件不好,中基層員工不得力,等等)。
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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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始人有毛病,怎么辦?
創始人如果有這樣令人受不了的毛病,怎么辦?有可能改進嗎?需要改進嗎?
確實有些優秀的創始人,在所有的元能力方面,都能達到良以上,于是就在自己的公司內建立了積極正向的人才審美和組織環境,人才從四面八方而來,人才和組織是自己成功的助力而不是拖累,自己可以專心于產品、技術、模式等感興趣的問題,更可能做大做強做長。
對于這樣的創始人,“剩下來的高管,都得是受得了創始人毛病的人”這句話就不成立了。他們已經跨越了這個分水嶺。
對于這樣的創始人,“剩下來的高管,都得是足夠優秀的人才”,或者,“剩下來的高管,都得是跟得上創始人學習能力的人才”這樣的結論更適用。有些創始人,甚至聚集了很多敢于跟他拍桌子瞪眼的人。這些高管根本不需要在揣摩、配合、管理創始人方面消耗太多心力,而是能把精力都放在如何把事做好上。這樣的創始人,也更可能成為企業家。
有人會說,這么美好的境界,難道還不能激發有毛病的創始人自我進化,跨越那個分水嶺嗎?在自己是“中”的元能力領域,進化到“良”有那么難嗎?
如果你認為這件事很容易,你就很容易認為創始人做不到就是明知故犯,不思進取,是價值觀和人品問題。
我的觀察是,真的很難。創始人做不到絕對不是價值觀和人品的問題,而是能力問題。非不為也,實不能也。
這些基礎能力方面的差距很難彌補。這些基礎能力基本是在人生的前20年就定型了。有些問題,甚至是“出廠設置”決定的,就如同這些創始人的某些天賦一樣。比如,讓一個不喜歡主動去建立關系的人,學會主動去建立關系,容易嗎?再比如,讓一個不喜歡沖突的人,去學會給人提出建設性的反饋,容易嗎?這種進化對他們來說都非常消耗的,盡管對于比較擅長的人易如反掌。
而且,一個人對自己的毛病能夠覺察、能夠承認就已經是巨大的一道坎。很多創始人,對于自己在溝通和建立關系方面的毛病,是容易坦率承認的(甚至有時還自認為這就是天才的小瑕疵)。但對于自己在深度思考及有效決策、結果導向及創造性執行等方面的毛病是很難覺察,覺察了也很難承認。比如,讓一個創始人承認自己只是把理念和機會當戰略,不善于將戰略轉化為關鍵任務,容易嗎?這相當于在說創始人根本就不懂怎么做事。誰敢說?誰愿意承認?
即使創始人愿意開始承認自己有問題,別忘了,中高層團隊里面還有一大批認為創始人沒有任何問題的支持者呢。即使創始人試著發出幾次“罪己詔”,也很容易被消滅在萌芽之中:你要敢于做自己。實在不行,大家就集體降低期望唄:我們就追求小而美了。做個小而美的公司,有這些毛病也是沒問題的。
請個CEO教練有沒有用?優秀的教練如果能夠幫助創始人停止或減少一些破壞性行為,減少這些破壞性行為所造成的的痛苦,這種改變已經是善莫大焉。但是,如果說要幫助其在某個能力上改善到良以上,那還是需要創始人強大的內驅力及自我否定之精神、長期的陪伴、關鍵事件的助力等,成功幾率不大。
是否可以通過招到能力超強的高管,帶著創始人起舞?這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普遍期望和模式:用“昏君賢臣”的模式來解決這個問題。封建王朝的時候,臣子們沒有別的選擇,只有一個雇主,沒有別的上升路徑,所以還有可能。但大多數情況下,這些忠臣、諍臣也只能得到“死后平反”的結局。在市場經濟中的企業中,優秀的人才有很多選擇,不應該期望他們都是“圣人”的表現。
創始人找個互補的人,抵銷一下自己的毛病是否可行?通過另外一個關鍵的人來互補和代償是可能的。很多公司的二人組、夫妻店、三人組確實起到了這樣的作用。短期內,確實可以有點互補。但長期來看,相似性比互補性還是更重要一些。因為,沒有相似性,甚至都沒有欣賞的能力。你補充的那些東西,盡管在第三方看來,非常有價值,但我甚至都看不到,看到了也都不理解、不欣賞。
優點足夠強是否可以代償毛病?那就得看優點有多強了。如果是足夠強的話,高管就可以忍很久。比如,喬布斯的下屬有些就得是“受虐型管理者綜合癥”。網絡上有這樣一個通俗的話,始于顏值,敬于才華,合于性格,久于善良,終于人品。才華能夠起到短期作用,但很難長期維持關系,過不了“合于性格”這一關。那些實現了“久于善良、終于人品”的人,一般都是與創始人有特殊關系,比如兄弟、夫妻、聯創等,有其他的機制綁定,成為命運共同體,所以能夠跨越“合于性格”這個考驗。
通過機制建設(尤其是分權)去規避創始人的毛病是否可行?很多有自我察覺的創始人都在這么做。對于中層、基層,這些機制建設會比較有效。但是,高層,有很多與創始人的日常接觸(比如一起開會、一起討論問題,共同處理人的問題,等等),機制很難有效規避那些痛苦。
退居董事長,不做CEO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?這確實是個解決之道。很多根本問題,只能靠代際傳承解決。創始人往往是“偏才”,很少有“well-rounded(全面發展的)”的。一般來說,經過長期職業訓練和選拔的職業經理人,讓人難以忍受的毛病會少一些,更關鍵的是權力也會小一些,所以造成的破壞可能也會小一些。所以,將CEO的位置轉給一個職業經理人確實是一個解決之道。但顯而易見,這事做成很難,偌大的中國也沒有幾個成功案例。而且,在激烈變化的市場競爭中,這種選擇也會蘊含著平庸的風險。
還有,退居董事長不做CEO這招,僅僅適合于那些已經充分解決了生存問題的公司。但是,大部分公司還沒有解決生存問題,在當前階段還不能脫離創始人。另外,如果創始人自己還年輕,自己動手的癮還沒過夠,那么即使勉強退居董事長,那也很容易復辟,或者創造出“傀儡CEO/名義CEO”。
于是,盡管我們希望看到“剩下來的高管,都得是足夠優秀的人才”,但那種狀態并不普遍。我們不愿意接受但相當普遍的現實是,“剩下來的高管,都得是受得了創始人毛病的人”。
怎么辦?還有沒有希望?
在創始人有毛病的前提下,還可能打造出一個“人才輩出的組織系統”嗎?還可能打造出“真高管團隊”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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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輩出&真高管
在人才發展方面,“剩下來”并不是惡魔,并不只是貶義。在一個人才輩出的組織系統里,真高管既是選拔、培養出來的,也是用出來、打出來的,還是剩下來的。
怎么理解和解釋?
選拔、培養、用、打、剩這幾個方式,對于“真高管”的產生都是重要的。不同的方式要策略性地應用在“真高管”發展的不同階段。用的好的話,“剩”也是高管發展的關鍵手段。
請讓我用軍隊里的軍銜來類比高管發展的四個關鍵階段。
大家可以思考一下,對于這四個不同的階段,選拔、培養、用、打、剩,這五種方式有什么適用性?
要產生有競爭力的中層(少校中校層)是完全可以,也應該“以選拔和培養為主”實現。大量公司的管培生、校招生機制都可以實現有競爭力的中層人才的源源不斷地產生。
從中層(少校中校層)到中高層(上校大校層),就不能只依賴選拔和培養了,“用”和“打”就要成為主流,“選拔”和“培養”要變成輔助。如果只想通過“選拔”和“培養”來發展真高管,出來的人才往往都是溫室里的花朵,缺乏競爭力。很多大廠、大公司的中高層,在“用”和“打”的方面經歷的不夠,晉升中高層更多是資格的積累,長期來說往往不能成為“真高管”。換句話說,要想成為有競爭力的中高層(上校大校),沒有獨當一面地、經歷過真刀實槍的戰役訓練的話,是難以成為有真才實學的真高管的。
而從中高層到高層(少將中將層),主要就得靠“打出來”+“剩下來”。在高層,“剩下來”是有非常強的合理性的。在這個層級的人員任用,根本不可能按部就班地規劃。
一方面是外部環境變化非常快,如果人不適合(比如正好在崗的人的弱點被競爭對手針對),或者有特別情況(比如在崗的人受傷了),那就必須及時調整,不能空著。還有,成長型公司名氣小發展快,人才本來就是捉襟見肘。這種時候的人員任用就會體現出極大的偶然性,極端的情況下,也許就是因為某個人正好路過,于是“就是你了”。
另一方面,在高層被任用的人,也必須是受得了創始人毛病的人。不然,高管與一號位配合不起來,一號位的優點也發揮不出來。在高層任用中,是不能執迷于“程序公正”的。這也是高層人員成熟度的重要體現。
如果一個公司能夠在中層(少校中校層)建立比較高質量的選拔和培養機制,再往后的發展,即使都是以“剩下來”為實際的篩選標準,中高層、高層的水平也不會太差。
當然,如果一個公司能在中高層(上校大校層)進一步建立比較高效的“用”和“打”的機制,只把高層任用留給“剩下來”,那就非常優秀了。
于是,即使是“剩下來的高管,都是受得了創始人毛病的人”,那也不是太大的事,因為高層之前的人才池(中層、中高層),質量本身就很高。
到中層的人才選拔、培養體系,是否是通過專業和努力就可以實現的?我認為完全可以。注意,創始人與中層、中基層的接觸的頻度會比較低,所以創始人的毛病也不會有那么大的影響。所以,在中層及以下建立有競爭力的選拔、培養體系不僅完全可以,而且必須可以。
到中高層(上校大校層)的人才發展體系是否可以通過專業和努力打造?我認為,優秀公司也可以實現。如果公司人才體系的操盤手(一般是CHO/CPO)水平較高,創始人有一定自我覺察和自我約束,在中高層打造出以“用”和“打”為核心的高效體系,也是可能的。
于是,我們就通過“組織”超越了創始人個人的局限性。
于是,“剩下來的高管,都得是足夠優秀的人才”,或者,“剩下來的高管,都得是跟得上創始人學習能力的人才”。
當然,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。很多公司也都想到了要這么做,但缺乏策略、合適的操盤人、運氣等,或者創始人在人才審美及關系能力這方面的毛病穿透力太強,努力多年也未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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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 語
“剩下來的高管,都得是受得了創始人毛病的人”,這種現象確實經常存在。
盡管這種現象令人“意難平”,但我們不應對此感到絕望,因為“剩下來”既是組織現實,也揭示了人才發展規律的“月之暗面”。我們不能只思考選拔、培養出來,用出來、打出來這些比較“積極正向”的人才發展方式,尤其對于那些成長期的民營企業。
任何一個人,包括創始人,有毛病都是絕對的,沒毛病都是相對的。那些看起來沒毛病的人,很多時候都把時間精力消耗在如何與周邊的人融洽相處上,很多時候反而做不出一些有價值的事情。
組織的高效不能寄望于某個人成為沒毛病的圣人。組織的基本挑戰就是一幫各有毛病的人如何組合起來做成一些大事,實現“平凡人做非凡事”。
我們努力打造“組織”,目的之一就是為了超越個人的局限。
用“組織”超越個人的局限性,這不僅是必要的,也是可能的。通過綜合運用選拔、培養、用、打、剩等方式,一個組織完全可能超越“剩下來”,打造真高管團隊,建立人才輩出的組織系統。
創始人,有毛病,愿意改,且改得了,我們應該投去崇拜的目光。有毛病,努力過,沒改了,降低一下發展預期,讓公司在較小的范圍內做一些有價值的事情,也是一種很好的選擇,不一定非得做大。每個創始人,表面上看都是強者,但在其毛病領域,也都是弱者,我們也要把理解和包容給到他們。
編者按: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:首席組織官(ID:COO-STRATEGY),作者:房晟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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